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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泰主要成就簡介鄂爾泰的成就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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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歸流

處理矛盾

爲了進一步鞏固西南數省“改土歸流”的成果,鄂爾泰還進行了一系列的開發工作。首先是處理善後。“改土歸流”之後,許多矛盾若處理不好,仍會激發。雲貴數省,地處邊疆,各民族習俗差別極大,一下子改派滿漢流官,難以適應這裏的複雜局面,對土官打擊面也太大。鄂爾泰始終堅持設置的流官中,能用土官的仍然用之。那些自動繳印,主動要求改流的,鄂爾泰奏保舉他們任守備、千總、把總等流官,並讓其世襲不替。表現突出的,還奏表褒獎。對那些不習慣做流官,態度又好的土司,則奏請發給國庫銀兩,爲之安排善後生活,撥給田產,建造房屋,徹底消除他們的反抗情緒。對那些罪大惡極、血債累累的土司,改流過程中又一直抵抗或反對者,則嚴厲打擊,從重治罪。如平日罪行昭著、民憤極大的雲南鎮沅土知府刀瀚、貴州康佐長官司長薛世乾,改流後便把他們處死或終身監禁,當地居民無不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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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流官的派遣,鄂爾泰上奏必須派去有能力、肯吃苦、清正廉明者。他認真挑選州縣長官,派去的第一批流官都很稱職,對安定改流地區起到了積極作用。鄂爾泰爲讓改流地區人民休養生息,一律實行地丁錢糧制度;困難多、收成少的地方,減輕、減免賦稅或給予救濟,使這些地區儘快地恢復生產。鄂爾泰在改流地區還重新調配了土地,並實行鼓勵墾荒政策。土司霸佔的農民土地,按土地清單讓原主認領;荒蕪無主的土地,招農民耕種;未開墾的土地,號召農民開墾,官府發給農具、種子、對新墾的土地,水田6年後徵稅,旱地10年後起科。鄂爾泰還號召官員、富戶捐助困難土著居民,他本人帶頭捐銀3000兩、買牛100頭、蓋房600間,讓十分困難的土著居民安居樂業。

基礎建設

同時,鄂爾泰在改流區大力興修水利,僅雲南昭通就興修水利10項,可以灌溉土地兩萬多畝。雲南全省改流後興修水利工程70多項。爲保護這些水利工程,鄂爾泰還奏設水利專官,專管這些水利項目,從而保證了水利事業的長久發展。

改流區的交通開發也是一項突出的事業。鄂爾泰修浚了1200裏的清江,300餘里的都江,使之浚後“郵遞往返”,有“水道康莊”之美稱。他還修築了上起土黃,下至廣西百色全長700餘里的河道,使“兩粵、楚湘爲之溝通”。

鄂爾泰把內地的耕種、紡織、冶鐵、燒窯、採礦等生產技術,命人在改流地區傳播,使這些刀耕火種的窮山僻谷得到開發。

改流前少數民族沒有讀書的機會,更無權參加科舉。改流後,鄂爾泰普遍開設學堂,設教官,讓兒童免費入學。雲南一省就開設義學463所,貴州開設義學24所。

改革陋習

鄂爾泰還在改流區推行革除陋習的活動,這裏仇殺械鬥嚴重,蓄奴延爲通習,近親通婚普遍。改流後,他嚴禁仇殺,發現挑鬥者嚴懲不貸。鄂爾泰執行雍正的“割賤爲良”政策,解放了奴隸。雲貴地區的“骨種之習”,即姑之女必嫁舅之子,是典型的近親通婚。鄂爾泰認識到這種陋習的弊害,令其改之。

茶馬貿易

雲南是茶葉的故鄉,但是在清朝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雲南普洱茶以遠銷西藏和邊貿爲主,主要作爲明朝用來控制邊疆和鄰國地區遊牧民族的主要貿易品之一,不爲內陸所知。

鄂爾泰調任雲貴總督期間,在滇設立茶葉局,統管雲南茶葉貿易。鄂爾泰勒令雲南各茶山茶園頂級的普洱茶由國家統一收購,並親自督辦,在茶餅上印“鄂爾泰”並以馬幫駝茶,上貢朝廷。雲南這種用馬幫駝茶到西藏、邊關銷售、駝茶到京城的模式,稱爲茶馬貿易,而曾經的馬幫走過的道路今天稱爲茶馬古道。普洱茶於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列入清宮《貢茶按冊》。故宮地宮裏儲存的雲南茶葉上均有鄂爾泰的印鑑,證明乃是鄂爾泰親自督辦上貢京城的,以此凸顯鄂爾泰對雍正皇帝的盡忠職守。其餘等級的茶葉才准許各茶莊貼上商號商標、進入大衆消費市場。

鄂爾泰主要成就簡介鄂爾泰的成就都有哪些 第2張

鄂爾泰設立的茶葉局在鄂爾泰調任它職後,仍舊爲雲南茶葉貿易的發展,發揮着積極的促進作用。此後的數十年間,雲南茶葉貿易逐漸興盛,大量外地百姓遷入茶山,形成家家有茶樹,村村有茶山的繁榮景象;每年馬幫駝茶進京的盛況更是帶動了雲南到北京沿途地區的百姓對雲南的興趣。繁榮景象直到清末結束。

治水業績

鄂爾泰夙有治水經驗。督滇之前便長期注重水利事業。雍正元年(1723年),鄂爾泰任江蘇布政使,其時,便“視察太湖,擬疏下游吳淞、白茆”。雍正二年(1724年),鄂爾泰在江南(江蘇)大興水利,如“瀏河、鎮江、丹陽各路,無不修舉”。未滿兩年,因離任遠赴西南,便在江南留下了許多治水遺憾。但仍不忘江南百姓,離行之前,又將任內應得餘剩銀捐買谷三萬三千四百餘石,存蘇,鬆,常三府備賑”。這體現其對於江南水利的擔憂與眷顧——水利是農業的保障,一旦治水不周,出現水災或旱災,百姓將無生計矣。直到雍正五年(1727年),遠在雲南的鄂爾泰還孜孜眷念江南的水利。當其時,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改土歸流”方興未艾,戰事依然緊迫之際,位居雲貴總督的鄂爾泰還不忘向朝廷奏陳江南水利。此更說明其充分認識到水利對國家,尤其是中國這樣的農業國家的重要性。

雍正九年(1731年),雲貴總督鄂爾泰以“各路興修水利,可爲萬世永賴之計,每年必須歲修,當保勿壞”,而設水利專項資金。其取之於需要治水之地的百姓,大體以收取土地升價交易之稅及鹽稅,而一般不加大普通百姓之負擔。並把資金交予清廉的官員來管理,按年報銷,“造冊存貯,以備永遠興修”。這樣,水利資金每年皆可預算,與地方財政同爲一體。

鄂爾泰主要成就簡介鄂爾泰的成就都有哪些 第3張

爲了滇省治水能夠更加高效穩妥,朝廷同意鄂爾泰所奏之設置,“全省有水利地方之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經歷、吏目、縣丞、典史等官均加水利職銜”。此舉雖沒有專設水利官之職位,但以地方副職官員兼任各地最高水利行政長官的制度建設,大大提高了各地方官員對水利的重視,從而增強了地方官員的治水責任感和使命感。在人事方面爲地方治水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有力發展了雲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治水能力和農業生產力。

以上兩種制度建設,無不體現了鄂爾泰以制度興水利的理性思維。在清朝中前期,這種高度重視水利、以科學的方法治水的官員委實不多見。尤其是地處西南少數民族邊遠地區,治水的經濟資源和人才資源都大不如中原、江南等地。

人才觀念

鄂爾泰是一位政治家,也是雍正的知心大臣,常與雍正談論用人之道,強調去庸重才,寧用有才而不肖,不用賢而無才之人。鄂爾泰在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六日的奏摺中,強調用人要得當,雲:“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爲,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才、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鄂爾泰又說:“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至糊塗也。”“忠厚老誠而略無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聰明才智而動出範圍者,可用而不可信。但能濟事,俱屬可用,雖小人亦當惜之,教之。但不能濟事,俱屬無用,即善人亦當移之。”

他強調用人一定要得當,什麼職務,什麼差事,用什麼樣的人,人、職相當,就能發揮人的才能,該辦的事情就能辦好。他認爲任用官員要人才與職務相適合,最終目的是要把事情辦好——“政無廢事”,就能把國家治理好,這是他考慮用人問題的出發點。他在改土歸流中,提拔重用了哈元生、張廣泗等人,使他們成爲推行改土歸流的重要人物。鄂爾泰基於他對屬員的瞭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參劾了一些人,基本上做到知人善任。

軼事典故

鄂爾泰的趨奉雍正帝,更表現在他違心地助長雍正帝搞祥瑞。雍正帝崇信祥瑞,鄂爾泰則投其所好,每每以報禎祥取悅雍正帝。他頻頻奏稱雲貴出現諸如嘉禾、瑞鶴、卿雲、醴泉等。雍正六年(1728年)十二月鄂爾泰奏報:萬壽節那一天,雲南四府三縣地方,出現“五色卿雲,光燦捧日”,次日“絢爛倍常”。雍正七年(1729年)閏七月,鄂爾泰又奏報,貴州省思州和古州在一個月內祥雲連續七次出現。有的官員不贊成鄂爾泰這樣獻媚,如,大理縣劉知縣說,我怎麼看不到卿雲啊,莫非是眼裏迷了沙子?雍正帝很不滿意這些說風涼話的官員,他說像鄂爾泰這樣的督撫陳奏祥瑞,是出於強烈的愛君之心。雍正帝爲支持鄂爾泰,即以卿雲之報而給雲貴官員普遍加官晉爵,如鄂爾泰由頭等輕車都尉授三等男爵,雲南提督郝玉麟從雲騎尉晉爲騎都尉,其他巡撫、提督、總兵各加二級,知縣、千總以上俱加一級。可見鄂爾泰報“卿雲”不同尋常。鄂爾泰報“卿雲”時,曾靜投書案發生不久。曾靜指責雍正帝是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的大逆不孝的人,而古來傳說,“卿雲”現是天子孝的表現,鄂爾泰在報卿雲時,特意說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的庥徵,歌頌雍正帝是大孝子,道德上沒有缺陷。曾靜投書案是一場政治鬥爭,鄂爾泰則以報“卿雲”支持雍正帝,希望皇帝取得政治上的主動。這實際是一種政治行動。其實鄂爾泰本人也知道祥瑞之說的荒誕,對奚落他的大理縣劉知縣不但不記仇,反而嘉許他的公直,向雍正帝推薦他。他不惜毀壞自己的名譽,假造祥瑞,爲在政治上支持雍正帝,可見他的忠君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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