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人物 > 帝王將相 > 死後被掘墓鞭屍 順治爲什麼如此痛恨多爾袞?

死後被掘墓鞭屍 順治爲什麼如此痛恨多爾袞?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13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愛新覺羅·多爾袞(1612年11月17日—1650年12月31日),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清太宗皇太極之弟。皇太極死後,多爾袞和濟爾哈朗輔佐皇太極第九子福臨即帝位,稱攝政王。

順治元年(1644),清朝入主中原。十月,順治帝從盛京(瀋陽)到達北京,於太和門(時稱皇極門)重行即位大典,加封多爾袞爲叔父攝政王,命禮部爲多爾袞建碑紀功,“永垂功名於萬世”。從此,在待遇上,多爾袞開始凌駕於諸王之上。具體表現在:

多爾袞所戴之冠“帽頂用東珠十三顆,金佛前嵌東珠七顆,後金花嵌東珠六顆”,逢朝賀則穿八團龍服。其冠只是東珠比皇冠少一顆,其朝服亦僅比皇帝龍袍少一龍而已。

死後被掘墓鞭屍 順治爲什麼如此痛恨多爾袞?

網絡配圖

多爾袞府第的“房基高十四尺,樓三層,覆以綠瓦,脊及四邊俱用金黃瓦”,時人都知多爾袞的“府第之制高廣比於皇居”,相差無幾。

多爾袞的俸祿亦比其他親王高出數倍。

順治二年(1645年),多爾袞晉爲皇叔父攝政王后,一切大禮諸如圍獵、出師等時,王公貴族俱要聚集一處待候傳旨,還要“列班跪送”多爾袞。遇元旦、慶賀禮時,文武大臣在朝賀順治帝后,即去朝賀多爾袞。

順治五年(1648年)末,多爾袞晉爲皇父攝政王。其後,多爾袞“所用儀仗、音樂及衛從之人,俱僭擬至尊”,即是說多爾袞不僅實權在握,而且在禮儀排場上也開始向皇帝看齊。凡一切政務,多爾袞不再有謙恭請示之舉,未奉皇帝旨意,卻一律稱詔下旨,儼然如同皇帝。

順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多爾袞出獵古北口外,行獵時墜馬跌傷。十二月十二月初九,薨於古北口外喀喇城,年三十九歲。

死後被掘墓鞭屍 順治爲什麼如此痛恨多爾袞? 第2張

網絡配圖

多爾袞去世的消息傳到京城,舉國服喪。當多爾袞的靈柩運回時,順治帝親率文武百官到東直門外五里相迎,其連跪三次,親自舉爵祭奠而痛哭失聲,並在多爾袞死後的第十七天,下詔追尊多爾袞爲“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廟號成宗,追尊爲成宗義皇帝,喪禮依帝禮。

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原多爾袞寵信的正白旗大臣蘇克薩哈等站出來揭發多爾袞生前私藏御用龍袍等欲置於棺槨之中做隨葬品之罪,遂引出多爾袞諸多罪過。如儀仗、音樂、侍衛及府第等形同皇帝,肆意揮霍國家財物;凡政事不奉帝命,自己處理,憑己意願升降官員以及以朝廷自居,令諸王大臣日候其王府處;不讓同爲攝政王的濟爾哈朗參預朝政,卻讓胞弟多鐸爲輔政叔王;背叛其忠心輔佐幼帝的誓言,妄自尊大;將諸王大臣征戰沙場,殺敵剿寇之功全歸於己;逼死豪格(皇太極長子),奪其妻子、牛錄屬人及財產歸己等等罪名。

上述每條都是殺頭的重罪,順治皇帝認爲多爾袞謀逆屬實,遂奪其一切封典命人毀掉位於今北京東直門外多爾袞之陵,掘墓、鞭屍、削首示衆。

順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吏科副理事官彭長庚、一等子許爾安分別上疏,稱頌多爾袞的功勳,幾乎句句在理,但被濟爾哈朗罵了個狗血噴頭,流放寧古塔充軍。

死後被掘墓鞭屍 順治爲什麼如此痛恨多爾袞? 第3張

網絡配圖

除了上述種種罪名外,多爾袞還涉嫌與皇帝的生母孝莊皇太后有染。皇太極死後,多爾袞大權在握,當時剛剛繼位的順治才六歲,名義上雖然是皇帝,可實力上遠不能於多爾袞相抗衡。爲了能讓多爾袞不生異心,孝莊皇太后只好對多爾袞百依百順。因此,順治在後面封多爾袞爲皇父攝政王,也就意味深長了。

多爾袞在39歲時意外死亡,對順治皇帝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當時的多爾袞正處於人生中的黃金期,威望和實力如日中天,時時刻刻都有篡位的可能。因此多爾袞死後,爲了防止意外,順治皇帝還是給其盡享最後的榮耀,待一切形勢都明朗之後,順治積壓在心頭多年的仇恨終於可以爆發出來,國仇家恨疊加在一起,對多爾袞展開的清算自然也就毫不留情了。

帝王將相
後宮人物
近代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