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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清的結局是什麼?蹲八年大獄後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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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祖父周福清是清朝末年的七品小官。他於同治六年考中舉人。同治十年,周福清先是在會試中被取爲第一百九十九名貢士,接着又通過殿試,成爲三甲第十五名進士。周福清在翰林院庶常館經過三年學習,於同治十三年(1874)被派往浙江省杭州府金溪縣當知縣。光緒四年(1878),因事被巡撫參劾革職,降爲教官。但是,第二年周福清又花錢捐了個內閣中書,來到京城,抄抄寫寫,成爲從七品的小京官。

光緒十九年(1893)三月,周福清的母親去世,按清朝定製,要離開官位回鄉居喪三年。就在周福清回到浙江爲母親守制不久,他的兒子周用吉報名參加這年八月的舉人考試。主持浙江這次鄉試的主考官恰是二十二年前與周福清一起考中進士的殷如璋,他是江蘇揚州人,這時的官職是通政使司參議。周福清得知自己的同年殷如璋被朝廷派來充當浙江省主考的消息後,立即動起了心思。

周福清的結局是什麼?蹲八年大獄後慘死

七月二十五日,周福清從上海趕到蘇州,在這裏一面停船靜候主考官殷如璋的官船,一面準備好關節條子。

所謂關節,是指考生直接或間接與考官串通作弊,在入場前訂下考生在試卷詩文某處做何記號,用何字眼。周福清暗訂的關節字眼是“宸忠”、“茂育”四字,專門寫在一張紙上,另外還有一張紙寫着“洋銀一萬元”,是周福清許諾在事成之後酬謝主考殷如璋的價錢。周福清把密訂的關節、開價的銀數連同自己的名片,一起裝入信封,等待送給可稱年兄的主考官殷如璋。

光緒十九年(1893)七月ニ十七日,主考官殷如璋乘坐的官船到達蘇州碼頭。周福清爲避人耳目,自己留在船上,派家僕陶阿順代送關節。

他囑咐陶阿順,到考官船上,先投帖拜會,爭取讓主考大人接見,當面遞信,考官如不接見再投信函。

事情就壞在陶阿順身上,他本是個粗人,他原來在紹興府陳順泉家當傭工,這年七月才被周福清借來,相隨伺候還沒有幾天。

當時,殷如璋正和副主考周錫恩聊天,陶阿順將信函遞上後,殷如璋知道其中有物,不便當衆拆開,便擱置桌旁,表示不在意的樣子,讓陶阿順先回去。誰知陶阿順粗俗無知,竟當着衆人的面說,此信關係銀錢大事,怎麼不當面給個回條?

周福清的結局是什麼?蹲八年大獄後慘死 第2張

事情曝了光,殷如璋又氣又惱,立即下令把信和人一同交給地方官府查辦,殷如璋本人則保住了清白。

在案發地蘇州,知府王仁堪命令衙役先將陶阿順嚴加看管起來,並不時提訊一番。可是,陶阿順“供詞閃爍”,難得實情。八月初六日,江蘇按察使司向浙江按察使司發來通報公函,將陶阿順及有關信函一同解交案中人所在地浙江。浙江巡撫嵩駿對這一案子十分重視,立即委派按察使趙舒翹會同布政使劉樹堂及杭州府知府陳琦一同辦理。三人接連提審陶阿順,並通令周福清的原籍紹興府會稽縣,迅速查拿周福清。

周福清在上海躲了一陣子,於八月下旬悄悄地返回紹興原籍。這時朝廷頒下諭旨:“內閣中書周福清即行革職,查拿到案,嚴行審辦。”

回到老家的周福清自知難以脫逃,便來到會稽縣術衙,投案自首。已經丟了烏紗帽的周福清,當即由會稽縣轉押省城,送杭州受審。

這一案子經過幾個月的審理,浙江巡撫嵩駛於光緒十九年(1893)十一月初十日將審理意見奏報朝廷,認爲周福清暗通關節,按大清律例應該處斬,但考慮到周福清畢竟作弊未遂,所謂一萬元贓款還只是口頭承諾,而且最終還是投案自首的,因此建議朝廷適當從輕處理。

負責辦理此案的浙江巡撫嵩駿和刑部衙門都想在新罪上減等免周福清一死。對這一處理意見,光緒帝沒有完全接受,他在刑部奏摺進呈的當天即十ニ月ニ十五日頒下諭旨,宣佈仍將周福清處以死罪,只是“改爲斬監候,秋後處決”。

周福清的結局是什麼?蹲八年大獄後慘死 第3張

等到第二年秋審時,周福清並沒有被“處決”,而是減刑爲“牢固監禁”。於是,周福清就被牢牢地關押在杭州的監獄之中。直到光緒二十八年(1902),照庚子年八國聯軍入侵時趁亂逃跑出獄的人犯,若事後主動回監獄投案均予寬免之例,周福清獲准釋放。這樣,周福清蹲了八年的大獄,出獄後只過了三年,就死去了。

這起科場舞弊案,使周家急速敗落下去,魯迅的父親周用吉,不僅舉人沒當上,連此前獲取的秀才功名也被革除了,揮不去的傷感,抹不掉的鬱悶,致使他剛剛三十五歲就死去了。恰是由於這柱科場案,魯迅的家從小康跌入困頓的地步,十幾歲的魯迅先是隨母親下鄉避難,到鄉間“爲乞食者”,後來則“幾乎是每天,出入於質鋪和藥莊”,體驗着生活的艱辛和社會的冷酷。然而,後來的魯迅卻爲自己是“破落子弟”而慶幸,並說“使我因此明白了許多事情”。跌宕和坎坷,對魯迅的少年生活乃至性情人格的形成都產生了非同一般的影響,他也由此成爲骨頭最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