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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之後有秦漢,南北朝之後有隋唐,宋朝爲什麼直接大一統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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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你開快車的時候剎車,是需要一段距離的緩衝的,不太可能一下子剎住。爲什麼呢?因爲車有慣性,前面速度太快,剎車的時候地一下不能一下把剎車踩到底,而需要一點點的慢慢踩下去,讓車速能夠逐漸減慢。

開車如此,歷史也一樣。歷史發展也有它的慣性。

統一的時間長了,很難直接進入分裂時期,而是要先經過一個時期的混亂和動盪,然後才逐步形成一個大體均衡的分裂格局。

分裂的時間長了,要重新統一,同樣也需要一個緩衝期。先形成幾個局部性的統一政權,再在經過一段時期的博弈之後,逐步過渡到統一。

戰國之後有秦漢,南北朝之後有隋唐,宋朝爲什麼直接大一統

從春秋戰國到秦國統一,全國分裂割據的狀態持續了四五百年,逐步從上百個小國逐步變成了戰國時期的幾個強國,就爲之後的大一統做了前期準備工作。

秦國消滅其他各國,建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王朝,這是前無古人的事情。之所以會出現秦朝二世而亡的短暫統一局面,有兩個重要的原因。

一個是秦國在統一之後是用秦國的制度框架,將秦國的制度和法令強行推廣實施到了全國,這個框架實際上是不適應如此廣大的國土面積和如此衆多的人口的,本身就非常脆弱,只要受到較爲強烈的衝擊,就會崩潰。

另一個原因則是,秦朝統一之後時間還很短,就出現了政治動盪,各國老百姓的認同都還是你是趙國人,我是齊國人,他是楚國人,統治我們的是秦國人,還沒有形成從一出生就把自己當作秦國人的統一的國家身份認同。

所以,在秦朝崩潰之後,在混亂中迅速出現了原來的各國貴族紛紛復國的現象。但後來歷史發展的結局又說明,經過秦國統一戰爭的衝擊,各國獨立立國實際上已經不可能了,必須要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權來制衡和保護其它各國。

在這個基礎上,才形成了漢朝初期的局面。現在我們都認爲漢朝是一個大一統政權,但在很長時期內,它其實都是一個封建制的國家,既有中央直轄的郡縣,也有中央分封的諸侯國。經歷了七國之亂和漢武帝的推恩令,各諸侯國的勢力才被削弱到無力反抗中央,才真正進入大一統國家的階段。

在經過兩漢四百年的統一時期之後,到漢末又重新進入了分裂割據大混戰的狀態,先是漢末羣雄並起的大分裂,然後是魏蜀吳三國鼎立,經過近百年的長期博弈和發展,最後才又形成了西晉短暫的大一統局面。

但西晉的大一統很快就崩潰了,除了西晉王朝自身一開始就存在先天性不足的問題之外,生產力發展水平、當時的生產關係和民族融合沒有完成,都是決定性的原因。這期間,雖然出現過前秦苻堅差一點就要統一全國的情況,但在淝水之戰中卻功虧一簣,說明統一的條件還不成熟。

戰國之後有秦漢,南北朝之後有隋唐,宋朝爲什麼直接大一統 第2張

從西晉崩潰的公元316年算起,到隋朝重新統一全國,中間經歷了近三百年的分裂割據局面,最後才由繼承了北魏、北周、北齊的隋朝重新消滅了偏安南方一隅的南朝,重新完成了國家大一統。

隋朝也是隻有短暫的37年,就在內亂和農民起義的打擊之下,迅速分崩離析了。最後又由唐朝收拾局面,消滅在隋末戰亂中崛起的各地割據勢力,重新建立了大一統政權。

但需要注意的是,漢朝初期沿用分封制也就是實際上的分裂格局仍然有五六十年,而隋朝從一開始就是中央集權制的國家,沒有實行任何意義上的分封制。唐朝興起之後,也仍然是這樣。

這就是說,經過漢朝四百年的大一統局面,大一統國家的意識已經深入人心,分裂割據的慣性正在減弱。北周消滅北齊,首先統一北方,隋朝取代北周之後,消滅南陳,實現全國大一統,就沒有進行分封,而是直接在北周的制度框架下進行了部分調整和改革,就建立起了統一的國家。

隋朝的迅速崩潰,同樣說明,隋朝的制度框架實際上並不適應管理一個地理版圖龐大、人口衆多的統一國家的要求。所以,最終也是在一些內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很快就崩潰了。

唐朝建立之後,吸取隋朝的教訓,加強了中央集權,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劃分,重建了國家的軍事制度,形成了一個新的大一統政權,維持了較長時期的穩定。

但唐朝真正的大一統局面在安史之亂後就被打破了,各地藩鎮在安史之亂中崛起,全國各地都設置了擁有轄區內的人事、行政、財政和軍事權力的藩鎮制度,實際上就已經進入了半分裂半統一狀態。

只是當時的藩鎮數量比較多,每個藩鎮的軍事實力都還有限,不足以吞併其它藩鎮,才維持了一段時間。而到黃巢起義打破這個均衡局面之後,唐朝在安史之亂後形成的藩鎮和中央相互維持的均衡就被打破了,從容進入了藩鎮軍閥割據混戰的時期,五代十國就是藩鎮割據的延續和擴大。

戰國之後有秦漢,南北朝之後有隋唐,宋朝爲什麼直接大一統 第3張

五代時期,各個名義上的中央政權都在進行制度上的改革和探索,試圖加強中央集權,提高中央對地方藩鎮的約束能力,削弱藩鎮的軍事、人事、財政和行政權力,逐步使權力向中央重新集中。

到宋朝建立後,這個框架大體上形成並穩定下來,最後就出現了所謂的杯酒釋兵權,徹底剝奪了藩鎮的軍事和行政權力,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制約,並且在地方管理上重新劃分了權限,使不同的權利歸屬於不同的官僚部門,形成各種權力相互交叉制約,地方官員無法將權力集中到個人手裏以形成割據勢力的局面。

在宋朝之後,就再沒有出現過類似春秋戰國、魏晉南北朝和五代十國這種割據混戰的局面了,而且,這三個分裂割據混戰的時期,總的趨勢是分裂的時期越來越短,中央政權對地方的約束力越來越強,中央集權的程度越來越高。

這個局面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因爲西方列強的入侵和對中國的干涉,才又形成了軍閥割據混戰的局面,但這已經是另一個問題了,是五千年未遇之大變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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