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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如何設立錦衣衛的?當時錦衣衛的職權有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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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非常重視情報工作的,早在明朝建立之前,他就建立了一支專業的情報組織,即檢校組織。楊憲,曾任明朝丞相的人,不僅是檢校組織的成員,還是其中的骨幹和領導人,其他如高見賢、夏煜、凌銳等人也是其中的領導人。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打敗了張士誠,他在該地設立了浙東行省,並派自己的外甥李文忠擔任行省右丞和總管軍務,而楊憲則是作爲屬官跟隨並輔佐李文忠。實際上,楊憲除了協助李文忠外,還負責監視他的職責。

朱元璋是如何設立錦衣衛的?當時錦衣衛的職權有何變化?

不久之後,楊憲向朱元璋報告了李文忠的不法行爲,指稱他任用了儒士屠性、孫履、許元、王天錫、王橚等人干預公務。接到楊憲的報告後,朱元璋立即將這五人押解進京,屠性和孫履被處以死刑,其餘三人則被髮配充軍。然而,明朝建立後,這個檢校組織就不再存在了。

錦衣衛的前身是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設立的拱衛司,此後該部門多次改名,先改爲拱衛指揮使司,不久又改名爲都尉司。到了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又改爲親軍都尉府,負責管理左、右、中、前、後五衛軍士,並設立了儀鸞司。

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之後,爲了進一步加強皇權,監視和蒐集朝臣的動向,朱元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了親軍都尉府和儀鸞司,改設了錦衣衛。最初,錦衣衛的職責僅限於守衛、偵察逮捕和執行詔獄,主要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錦衣衛在成立初期主要從事值宿和偵察的工作,真正展現其威力是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在錦衣衛指揮使毛驤的操作下,原本已經塵埃落定的胡惟庸案再度引起波瀾,性質也從普通的“擅權枉法”變成了十惡不赦的“圖謀造反”,其目的是爲了爲朱元璋屠殺大臣尋找藉口。

朱元璋是如何設立錦衣衛的?當時錦衣衛的職權有何變化? 第2張

然而,由於錦衣衛作爲直接向皇帝負責的部門,爲了將案件確立爲鐵案,採取了不擇手段的方式,出現了“非法凌虐”的問題。面對外界的壓力,朱元璋不得不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下令將相關的刑具全部焚燬,並將囚犯交由刑部審理。朱元璋的這一舉動只是爲了平息民衆的憤怒,實際上錦衣衛仍然發揮着它的作用。就在同年六月,廣西都指揮使耿良因多次不法行爲被貶爲馴象衛指揮僉事,原因是“耿良在任期間多次違法,軍士薛原桂控告他,之後鎮撫張原進一步指證他有二十餘項違法事實,上命錦衣衛嚴密調查,證據確鑿,所以貶斥他”。

從洪武十八年(1385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短短五年的時間裏,在錦衣衛的行動下,與“胡惟庸案”有關的功臣中有一公、二十侯受牽連,而受到連坐、死罪、黥面、流放等懲罰的人更是數以萬計。清中期的文學家趙翼曾感慨道:“難道有背叛者已經死去,而同謀的人竟然十餘年後才敗露嗎?這只不過是借胡惟庸的名義,通過審訊詞句將他們牽連進來,就像收割麥子和捕捉猴子一樣炫耀而已。”然而,毛驤作爲皇帝的得力助手,在“胡惟庸案”結束後,最終也被處死以平息民衆的憤怒。

朱元璋是如何設立錦衣衛的?當時錦衣衛的職權有何變化? 第3張

太子朱標去世後,朱元璋爲了確保江山穩固,順利傳位給下一任皇帝,將目光轉向了一些傲慢自大的將領,其中包括藍玉等人。於是,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舉報藍玉謀反,結果牽連到十三侯和二伯,成千上萬人被連坐,處以死刑、黥面、流放等懲罰。朱元璋還頒佈了《逆臣錄》,公佈了一公、十三侯、二伯的名單。和毛驤一樣,蔣瓛在製造完“藍玉案”後,也被處死。

通過前後兩起大案,朱元璋逐漸認識到如果任由錦衣衛這樣辦事下去,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因此,在“藍玉案”之後,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下令禁止錦衣衛參與司法事件的處理,所有大小事務都由法司負責。“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諸大小鹹徑法曹;終高皇帝世,錦衣衛不再參與司法事務,逐漸被削弱。”錦衣衛僅保留了值宿和偵察的兩項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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