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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第:清朝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爲戊戌六君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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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第(1859年-1898年9月28日),字裴邨,漢族,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趙化鎮人,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戊戌六君子之一,清末維新派的著名愛國詩人。客家人,系清初湖廣填四川客家後人第七代。家貧,勤讀,於光緒九年(1883年)中癸未科殿試二甲第八十八名進士,授刑部候補主事。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劉光第:清朝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爲戊戌六君子之一

任京官期間,雖生活清貧,但廉潔自律,一塵不染。敬業勤慎,政績甚佳。公餘閉門讀書,不事權貴。儘管自己官聲頗好,升遷無礙,但見國難當頭,常自憂慮,以致缺眠少食。思救國救民之策,非改革弊政,興新學、行新政不可。

光緒二十三年(1898年)9月5日,光緒下詔賞他與譚嗣同、楊銳、林旭四人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政變發生,四章京及康廣仁、楊深秀同被捕,於9月28日(舊曆八月十三日)被殺害於菜市口,史稱“戊戌六君子”。

先葬於四川省富順縣趙化鎮,後遷葬於富順縣城五府山。

早年仕途

劉光第幼年時,父死家貧,母親王氏在艱難竭蹶中,咬牙送子讀書。雖然家裏窮得每天只能買三文錢豆渣作菜,但她仍對劉光第督學極嚴,劉光第亦發憤讀書,往往是三更回家,雞鳴即起。

光緒六年(1880年),二十一歲的劉光第參加縣考,爲案首(童子試第一名),得到縣官陳錫囹的賞識和幫助,得以繼續攻讀,遊學於成都錦江書院。二十三歲中舉人,二十四歲中進士,授刑部廣西司主事。

劉光第在刑部供職達十餘年。此間,他在北京南西門外修復了一座廢圃和幾間舊舍作爲寓所。那裏風景誘人,屋外柳樹下有一醴泉,泉水清澈如珠,蜂蝶翩翩而至,環境十分幽靜。劉光第居此期間,除上班例行公事外,不交往權貴,不應酬筵席,常是閉門讀書,埋頭著作。

在刑部任職十多年,京中知道他的人還很少。當時刑部受賄成風,劉光第卻從不接受,而且辦事十分謹慎,一絲不苟。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賄某案.要他“枉法之”,遭到拒絕,因而得罪了上司,失去升官的機緣。這使劉光第看清了朝政的腐朽。

力推變法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以康有爲、梁啓超爲代表的變法維新運動,經過兩年多的醞釀逐漸走向高潮。康有爲發起成爲以救亡圖存爲宗旨的“保國會”,劉光第偕同友人楊銳等欣然前往參加。

四月十三日(6月11日),光緒帝在維新派的推動下,下詔“明定國是”,命康有爲參贊新政,開始變法。七月,湖南巡撫陳寶箴以“器識宏遠,廉正有爲”,向光緒帝保薦劉光第。在召見時,劉光第向光緒帝力陳“國勢艱危,與中外積弊,非力矯冗濫,無以圖治”的變法主張,對論詳直,爲光緒帝所賞識。次日,光緒帝授予劉光第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行走,與譚嗣同、楊銳、林旭合稱“軍機四卿”,參與維新新政,總攬朝廷的納諫大權。

劉光第:清朝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爲戊戌六君子之一 第2張

這時的軍機處,實際上成了變法維新的參謀部。當時光緒帝變法之心甚切,下詔求言,廣開言路。因此,每日上奏的條陳多達數百起。劉光第與譚嗣同同值一班,整日批閱奏文,擬出處理意見呈光緒帝裁奪。在維新派的輔佐下,光緒帝頒佈了“裁官、汰冗、節費、練兵、改科舉之舉,弛八旗之禁”等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教育諸方面一系列詔書,以“決去雍弊”,使得“民心大振”。

無力迴天

維新變法觸犯了以慈禧太后爲首的頑固派利益,朝廷內部鬥爭加劇。劉光第目睹“國脈一絲懸鬼手”的朝局,深感“親貴握權,母后掣時”的嚴重性。他一方面憎恨以慈禧爲首的守舊勢力,欲擺脫“當關老虎”,希望變法儘早獲得成功;一方面又想在激烈的政治漩渦中潔身自好。

他在寫給弟弟的信中,就曾談到由於自己居官清廉,不接受官場風行的“炭別’一類賄賂,而在爭權奪利的朝廷中處境困難的事。他說,軍機處官員每年可分銀五百兩(貪婪者遠不止此),而他不願分一文,往年倒賠之數尚小,現在“每年須於賠五百金”。

又談到在爲軍機處領班的親王做壽時,同僚們都去祝賀,惟他不往。他早有“罷去返鄉井”的打算,只是苦於無錢,而“現在皇上奮發有爲,改圖百度”,變法尚有一線希望,自己又受到信住,因此“急切不忍去耳”。

七月二十六日(9月11日),湖南守舊黨曾廉給康有爲、梁啓超羅織了很多罪狀,謂之“叛逆”,上書請殺。光緒帝交譚嗣同按條駁斥。譚嗣同表示願“以百口保康、樑之忠,若曾廉之言屬實,臣嗣同請先坐罪”。劉光第在一旁見了,也挺身而出,在譚嗣同的駁語後寫上“臣光第亦請先坐罪”。對於這事,梁啓超後來專門談過。他說;“裴村之在京師,閉門謝客,故過從希焉。南海先生則未嘗通拜答,但於保國會識一面。而於曾廉之事,裴村以死相救。嗚呼,真古之人哉!古之人哉!”

慷慨就義

光緒二十三年(1898年)八月初六(9月21日),由於袁世凱的出賣,慈禧太后採取突然襲擊,將光緒帝軟禁起來,並用皇上的名義發佈詔書,開始大肆搜捕和屠殺維新派。三天後,劉光第在軍機處被捕人獄。他堅信自己的事業是正義的,神態自若。翌日,在京做官的四川人聯名“具疏”,要求釋放劉光第、楊銳等人。刑獄因獄詞未具,欲審不能,見此着了慌。

八月十三日(9月28日),未加審訊,慈禧就下即行處斬之命。劉光第提出強烈抗議:“未訊而誅,何哉?”在去刑場的路上,他嘆息說:“吾屬死,正氣盡!”臨刑時,他又一次提出質問:“祖制雖強盜臨刑呼冤,當復訊。吾輩縱不足惜,如國體何?如祖制何?”監斬者無言以對。

劉光第:清朝維新變法時期重要人物,爲戊戌六君子之一 第3張

文質彬彬的劉光第在生命的最後一刻顯得異常頑強堅定。劊子手強按他跪下;他崛立不從,“神氣衝夷,淡定如平日”。受刑後,頭被砍了,身軀還“挺立不化’。圍觀的羣衆莫不爲之驚心動魄,有的甚至拿出香蠟紙燭爲他招魂。

劉光第死後,鄉人把他的靈柩寄放在蓮花庵內,外省來弔唁的人數以百計,京城的弔唁者更多。人們都說“劉君不死”,看到他家十分窮困,紛紛捐款贈物,其中有個不知名的弔唁者,留下銀子百兩而暗暗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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